婚姻破裂,百万粉丝短视频账号如何分割,夫妻二人对簿公堂;90后百万粉丝博主主动订立遗嘱,如果自己不幸离世,账号交由朋友运营,名下虚拟资产继承给父母……记者注意到,近段时间,涉及虚拟财产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引发关注。
“全民触网”时代,虚拟财产逐渐成为个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一部分粉丝量庞大的自媒体账号,拥有着极高的财产价值,“如何分割、能否继承”等一系列问题,的确需要给出回答。
离婚夫妻为分虚拟财产对簿公堂
虚拟账号继承写进遗嘱
“虚拟财产主要指依附于网络虚拟空间、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并在特定群体中传播和使用的信息产品。”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武长海看来,虚拟财产在特定群体中具有交易价值,如网络游戏账号、自媒体账号、电子宠物、虚拟货币等,因此很多人关注虚拟财产的分割、继承问题。
此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曾披露过一桩虚拟财产分割案。5年前,陈某与谢某登记结婚。婚前,陈某便运营着自己的快手账号。婚后不久,陈某又注册了同名抖音账号,粉丝量迅速增长到300多万,运营短视频账号成为其主要经济收入来源。
后来,陈某与谢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于300多万粉丝的抖音账号、10多万粉丝的快手账号归属问题,产生争议。
负责审理此案的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认为,两个短视频账号粉丝已经达到一定数量,能够获得广告收入、平台流量收入等,从而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具有财产属性。但抖音账号是婚后注册,快手账号的粉丝也是婚后积累起来的,因此其中财产性权利和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法院还提出,基于两个短视频账号的注册和运营都由陈某负责,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故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采取账号归陈某单独所有,由陈某给予谢某一定经济补偿的方式处理。
经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据此作出调解书:确认原告谢某与被告陈某离婚,抖音、快手账号归属于被告陈某,陈某另行支付谢某补偿款6.6万元。
今年3月,江苏高院发布“2023年度江苏法院家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上述案例被列入其中。江苏高院表示,互联网时代,出现与实体财产同样具有财产价值、形式多样的虚拟财产,“涉虚拟财产分割的离婚纠纷不断涌现,成为家事审判必须明确裁判规则的问题”。
事实上,类似纠纷并非个案。记者通过关键词检索发现,此前的公开报道中,北京市、安徽省芜湖市、湖南省临湘市等多地,都曾出现过离婚夫妻分割虚拟财产的案例。
2022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曾审理过一起短视频账号过户案。案件中,徐女士和杨先生婚姻存续期间,杨先生注册了一个短视频账号,之后由徐女士运营和使用,积累了十几万粉丝,通过直播带货获得一定收益。离婚后,双方要求就这一账号进行分割。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共识,同意由杨先生将他名下的账号变更至徐女士名下。法院还为其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据法律文书规定,短视频平台注销了涉诉账号的原身份信息,由徐女士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将账号变更至徐女士名下,案件才顺利执行完毕。
除了“婚姻破裂后,虚拟财产该如何分割”,最近几年,“虚拟账号的继承”相关话题也开始慢慢走进公众视野。“你是不是想继承我的蚂蚁花呗”,这句一直流传于网络的热梗,似乎正在“照进现实”。
刘千是中华遗嘱库资深咨询顾问,工作已近5年时间。他明显感受到,最近几年,前来立遗嘱的90后、00后逐渐增多,特别是在95后所立遗嘱内容中,频繁涉及虚拟账号。
2023年年初,一名拥有130多万粉丝的90后网络科普博主,前往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刘千介绍,这一科普账号是其“呕心沥血的成果,运营了10多年”。因此,这名博主计划,如果自己不幸离世,账号交由朋友运营,名下资产继承给父母。后来,这一案例被中华遗嘱库选定为当年的“十大典型案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大量讨论。
今年3月,2023年度《中华遗嘱库白皮书》发布。白皮书显示,微信、QQ、支付宝、网络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成为“中青年”(这里指80后、90后和00后)立遗嘱人群的重要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华遗嘱库共收到488份与之相关的遗嘱。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刘炼箴律师认为,当代年轻人是使用网络应用和服务的主力军,而网络催生的部分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价值,特别是像游戏道具、数字货币、粉丝量众多的自媒体账号等,甚至具有极高的价值。有些人希望可以由自己的家人或朋友继承,“这是人性使然”。
账号归属平台还是个人?
只是,虚拟账号真的能实现继承吗?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早在2011年就引发过讨论。当时,辽宁省沈阳市的徐先生因车祸不幸去世,其妻子王女士希望腾讯公司提供徐先生QQ账号的密码,以将QQ邮箱中保存的信件和照片留作纪念。然而腾讯公司根据《腾讯服务协议》中的约定,“QQ号码的所有权属于腾讯,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拒绝了王女士的请求。
为了明确逝者账号的处理方式,近年来,多个网络平台陆续出台规定。记者查阅了多个时下热门社交、游戏等软件的服务协议,基本都存在“账号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用户仅获得账号使用权”“不得借用、继承”等相关表述。
也就是说,常见的虚拟账号都依赖于网络平台所提供的服务,用户在使用之前,需要同意相关用户协议和平台规则,其中通常会对虚拟账号的继承予以限制。虽然这种“网络平台提前拟定,且未与用户协商”的条款,严格意义上属于“格式条款”,但刘炼箴律师也解释,“在网络平台已对限制虚拟账号继承的格式条款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且该格式条款不存在其他效力瑕疵的情况下,继承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名下虚拟账号的请求难以得到司法支持,只能与网络平台进行协商”。
和虚拟账号继承一样,在离婚夫妻的虚拟财产分割纠纷中,确定账号归属也存在一定难度。如果说,虚拟账号继承是用户和平台之间的博弈,那么,离婚涉及的虚拟财产分割则是夫妻二人之间的争夺。
虚拟财产往往兼具财产属性和人身属性,特别是那些依托在实名互联网账号上的虚拟财产,具有更强的人身属性。这也正如江苏高院的解读,“为不减损自媒体账号的价值,分割时采取将其归注册和运营人所有,而由其向另一方作出补偿的方式为宜。”
虚拟财产价值如何评估?
账号归属之外,虚拟财产的价值如何评估,也是当下比较棘手的问题。江苏高院表示,“由于自媒体账号的经济价值,多取决于运营情况和市场行情,目前尚缺乏统一的虚拟财产价值认定标准。”
“房产、汽车等实体财产的价值可以通过市场价格等进行认定,但相比之下,如何认定虚拟财产的价值则是一个较大难题。”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部主任张荆曾代理过一起离婚案件,其中涉及某直销平台皇冠账号的分割问题,在价值认定上,最终是通过该账号为账号持有者带来的实际收益,测算出了该虚拟财产的具体价值。
“对于要求分割的虚拟财产,一般先由当事双方协商其价值;协商不成的,法院会采用双方竞价或者委托第三方鉴定、评估的方式确定其价值。”刘炼箴律师补充说,若上述方法均无法解决,法院通常只能选择在当前案件中不予分割,由当事人双方另行解决。
“摸着石头过河”,司法尚需更进一步
可以看到,不管是虚拟账号归属的判定,还是虚拟财产价值的评估,相关部门在司法实践中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一边探索,一边寻找更合适的解决办法。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曾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参加审议时认为,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是我国法治建设和财产权制度的一大进步。但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不能仅在总则中作原则性规定,应当在分则中有所体现,比如在继承编中作出相应的规定,明确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等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当前,涉及的虚拟财产种类众多,哪些真正具有财产属性,可以进行分割或继承,尚需通过法律完善来进行明晰,对虚拟财产的定义、内涵和范围等作出进一步的界定。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