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标准《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方法》发布

我市明确各类建设项目绿化用地比例

版次:02  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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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严)建设一个项目其中的绿地率及用地比例应该是多少?居住区绿地边界与建筑物临接的距离应该是多少?5月29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市发布了地方性标准《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方法》。

城市绿地是城市生态环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美化城市、净化空气、涵养水分、降温降噪、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等都起着十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方法及审查管理,保障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依法依规落实,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起草了我市地方性标准《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方法》(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绿地率及用地比例规定、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规定、不纳入绿地面积计算的内容等。

《标准》依据相关要求,整合规定了各类建设项目绿化用地比例。公园用地内绿地面积应大于陆地面积的65%,防护绿地的绿化用地比例应大于85%、广场绿化用地应不小于35%,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的绿地率不大于15%。属于旧城改造的建设项目,可比上述规定最低标准降低5%;属于风景区周边控制范围内的,绿地率应提高5%。

《标准》根据《淮南市控制性规划通则》建设项目绿地率在该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计容用地面积)内进行测算,有独立编号和独立绿地率指标的地块需分别按独立地块测算绿地率指标。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用地红线外新改扩建各类城市绿地,均不计入该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建设单位同步出资建设该项目用地红线内沿城市道路退让的城市绿线及围墙退让道路红线区域的绿地,则该绿地面积可分别计入项目用地总面积和绿地总面积参与绿地率指标测算;如仅退让不同步建设的则不计入。

《标准》规定居住区绿地及居住区公园、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的规划建设及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应符合GB50180的规定。明确了绿地边界与建筑物临接算至距房屋墙脚1.0米、与居住街坊附属道路临接算至距路面边缘1.0米处、与围墙、院墙临接时,算至墙脚等不同情形。

《标准》中规定,建设项目绿地内的亭、台、廊、榭、雕塑、景石、假山、园路、休闲活动广场(扣除其范围内的种植池绿地)等硬质景观,合计占地面积不得大于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绿地率对应绿地面积的20%。公园绿地内游憩设施用地比例应符合GB5119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