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优势病种试行按疗效价值付费

版次:02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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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鸿)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促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于近日发布通知,自7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这一创新举措旨在积极支持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发展。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核心在于创新付费方式。对于通过中医方法治疗后疗效接近西医治疗效果,且费用明显低于西医治疗费用的疾病,医保部门将参照西医治疗费用的60%确定中医的付费标准。这一政策不仅有助于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还能为医疗机构带来一定的医保资金结余,从而鼓励医生在临床实践中更多地采用中医适宜技术。

在病种的选择上,市医保局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首批确定了“锁骨骨折”等6个试行病种。这些病种的选择遵循了“中医优势突出、治疗路径清晰、临床疗效确切、费用明确可控”的原则,确保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这些病种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试行按疗效价值付费,实现统一部署、统一范围、统一管理。

为确保改革的稳妥推进,市医保局要求具有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资质且开设相应住院病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自主申请参与试点。经审核通过后,这些医疗机构将按照临床路径开展诊疗工作,并对试点病种进行动态调整。患者在就医时仍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实行按项目报销,个人仅需支付自己应承担的费用部分。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推动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该部门将继续关注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