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雪峰)盛夏之际,气温逐渐升高,食品腐败变质风险增加。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食品流通领域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经营资质经营项目检查,强化经营场所布局、设施设备满足经营需求检查。要求经营资质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要求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与生活区分(隔)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分开摆放,销售有温度、湿度贮存要求的食品,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等。
强化食品相关人员配备和管理检查,强化食品采购进货关检查。食品经营单位须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动巡查和入场经营者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检验的肉类,应确保“两证”(动物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齐全;进口食品(含进口食用农产品)应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产品包装需具有中文标签标识。
强化食品销售过程控制关检查,强化食品安全质量关检查。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不得经营腐败变质、假冒伪劣、“三无”“山寨”及超过保质期食品,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以及来源不明的进口食品。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先后检查经营主体6789家,立案查处违规行为179起,问题整改闭环率100%。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1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