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高温下劳动者安全健康

市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

版次:02  2024年07月08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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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为应对夏季高温天气,7月5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获悉,市总工会发布了《关于高温天气职工权益保护及安全生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以下简称《提示》),要求全市各用人单位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高温下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

《提示》要求,各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切实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和室内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

《提示》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高温相关保障。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夏季高温期间,企业应扎实开展高温生产安全、防护等技能培训。特别是要强化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基础防护知识。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在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及时调整岗位。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难以确定是否属于高温场所的,通过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商定。

此外,企业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对炎热天气下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把隐患查实、查细,整改到位。合理规划和布局生产现场,采取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举措,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强化全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高温条件下的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