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桂权)“法官,我看见被执行人现在合肥中绿广场,我申请拘留被执行人……”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干警接到报警电话,电话里传来申请执行人段某急迫的声音。
今年1月,李某因未偿还段某借款被起诉至田区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生效后,李某迟迟未履行义务,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110”干警接到电话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执行工作。
到达现场后,干警对李某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需要承担的后果,但李某仍执迷不悟,拒绝履行。见此状况,干警依法对其拘传。在拘传回法院的途中,干警继续对其释法析理,李某终于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和执行的强制性。
在法律的威慑下,李某筹集钱款,一次性履行完毕13万元,同时段某也自愿放弃9000元利息,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切勿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存侥幸心理,任何消极履行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