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旭
任何一个具有生命力的学术新概念的提出,都有其特定的现实因由与学理诉求,绝非轻率而论。当前提出并阐释“淮楚文化”这一重要概念即是如此。
就现实因由来说,“武王墩”楚王墓(战国楚考烈王墓)的科学考古发掘再一次让世人充分认识到淮南市所拥有的楚文化历史遗存的丰厚性、特殊性、重要性,也让学术文化界掀起了前所未有的研讨安徽楚文化、淮南楚文化的热潮。正是在这一形势的影响下,如何深刻准确把握“淮南楚文化”在中国楚文化中独特的历史地位、价值及意义的重要课题就自然而然地摆在了人们面前。也因此,着眼于楚国中后期发展与淮河流域之间以及同古“寿春”(“寿郢”)所在的淮南市之间的特殊关系,研究者尝试提出“淮楚文化”的新概念来予以揭示和反映,并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界定这一概念(高旭:《“淮楚文化”刍议》,《淮河早报》2024年6月27日),认为只有兼顾“淮河流域”与“淮南地域”的双重视角,才能较为清晰地看出淮南楚文化的特殊性所在,也才能进一步揭示出淮河流域楚文化“同”“异”于长江流域楚文化的地方,从而推进中国楚文化的深化发展。可见,如果没有“武王墩”楚王墓这一重大考古契机的出现,“淮楚文化”概念的提出便缺少了强劲的现实动力;即使得以提出,其学术影响、社会反响,都必将大为减弱,无发对淮河流域楚文化、淮南楚文化的研究阐释、发掘利用发挥出最为有力的促进作用。
就学理诉求来说,则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原有的楚文化概念难以准确反映淮河流域楚文化、淮南楚文化的发展情况,更无法突显出后者在楚文化演变史上的特殊地位及影响。在楚史、楚文化研究中,使用最多、影响最大、认同度最高的概念是“荆楚文化”。“荆楚文化”的概念是历史形成的,有学者曾明确主张:“历史上荆、楚不分,荆、楚或荆楚、楚荆作为一种特定的称谓,已沿袭三千多年了”,因而“楚文化、荆楚文化同属一个概念,均指楚人(族)、楚国创造而长期沉淀的文化实体和形态”(魏昌:《楚学札记》,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用“荆楚文化”指称“楚文化”,从整体上反映楚文化的历史存在及内蕴,确有其合理之处,也得到了学术文化界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但这一概念很明显在具体使用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以往楚史、楚文化的研究者(特别是湖北省的学者)潜移默化中习惯将“荆楚文化”等同于“湖北楚文化”或“长江流域楚文化”的概念来使用,对淮河流域楚文化的历史发展有着某种程度的忽视,甚或轻视。如有学者认为:“荆楚文化,有人将它作为湖北文化的代称”或“代名词”,“以地区中心论又主要是指两湖文化”(王建辉、刘森淼:《荆楚文化》,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还有学者主张:“我们说的荆楚地区,是指以今荆州为中心的两湖地区(即湖北、湖南两省),而江汉地区则又是其腹地。所以,所谓荆楚文化,从创造者来说是楚人(族)楚国创造的文化;从地域来说,是以荆州为中心的江汉至两湖地区(当然也包括江淮地区)的文化”(魏昌:《楚学札记》)。强调“荆州”与“两湖地区”是楚文化历史发展的核心地域,这从先秦楚国发展的实际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应指出,该看法并不全面,而是同样存在一定的偏狭。因为这种认识并没有准确把握到春秋中后期至战国末期楚国长期经营淮河流域(从公元前七世纪后期楚文王“伐蔡”“灭息”始,楚国势力便已深入淮河上游地区,并日益控制了东进淮河流域的交通要地),甚至逐渐将政治重心从江汉流域迁移至淮河流域的客观情势。淮河流域对于楚史、楚文化的演变发展所具有的特殊性、重要性,是无法用一个“当然也包括江淮地区”来轻轻“含括”与“带过”的。基于此,为更进一步揭示淮河流域楚文化、淮南楚文化不同于长江流域楚文化、荆州地域楚文化的特殊性,客观界定前者在中国楚文化发展中应有的地位,便需探索性提出“淮楚文化”的概念来弥补不足、更新旧知。
二是淮南楚文化在淮河流域楚文化、安徽楚文化、中国楚文化中的特殊地位也亟需有所辨析厘清。随着2015年底寿县正式划归淮南市,这座历史上著名的楚“郢”都,“楚文化的故乡”,同淮南市一道整合形成了江、淮流域底蕴最深厚、最具代表性的楚文化遗存密集地之一。“两处楚王墓、一座楚郢都”就此成为淮南市楚文化历史遗存的鲜明标志。在目前国内已知的楚文化考古发掘中,能够拥有“两处楚王墓”的城市(实则为“两处楚王陵”。李三孤堆的“楚幽王墓”、武王墩的“楚考烈王墓”均有相应严格的陵寝规制,并非仅有“王墓”。前者因民国时期被盗掘而遭到彻底破坏,后者在抢救性考古发掘中得以证实和逐步呈现),惟有淮南市。这充分说明了淮南楚文化历史资源的无比丰厚性,实有其难以为其他拥有楚文化遗存的城市所及之处。更遑论,现代学术意义上的“楚文化”学科即是因淮南地域“楚幽王墓”的横空出世而奏响历史的“序曲”(刘和惠:《楚文化的东渐》,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现今淮南地域仍存在大量的“孤堆”古冢,这其中又不知有多少楚文化遗存的宝贵蕴藏!以往学术文化界不仅对淮河流域楚文化发展成就认识不足,而且对淮南楚文化的关注度、重视度也较为有限,这并不利于我们在新的条件下对中国楚文化形成更为全面、更加深入的历史认知。借助武王墩“楚王墓”的重大考古契机,从学理上重新审视和研讨淮南楚文化在淮河流域楚文化、安徽楚文化、中国楚文化中的地位及影响,自然成为当前学术文化界必须高度重视的基础性课题。正是由于淮南楚文化发展的深厚底蕴、丰富资源、广阔前景,才确有必要、迫切需求提出“淮楚文化”的新概念来“定位”淮南楚文化,将其独有的历史蕴涵及风韵充分彰显出来。
三是准确界定“淮楚文化”的学术新概念是逐步拓展形成楚文化研究新领域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学术文化界重新审思楚文化“江”“淮”内涵“异”“同”性的重要前提。提出“淮楚文化”这一概念,必将引起学术文化界对淮河流域楚文化、淮南楚文化的新的反思,促使研究者们逐渐摆脱以往楚史、楚文化研究重“江”轻“淮”,且对淮河流域楚文化缺少整体性探讨的局限。在“淮楚文化”的概念基础上,学术文化界能够更深入地把握淮河流域楚文化发展的相对独立性,更透彻地剖析出淮河流域楚文化同长江流域楚文化之间的“同”与“异”来,进而开拓出淮河流域楚文化、淮南楚文化的新的研究领域,丰富现有的中国楚文化的学术内涵。在波澜壮阔的历史演进中,楚文化所具有的“六大支柱”(炉火纯青的青铜冶铸、绚丽精美的丝织刺绣、巧夺天工的木竹漆器、义理精深的老庄哲学、惊采绝艳的屈骚文学、恢诡谲怪的美术乐舞)、“五种精神”(筚路蓝缕的艰苦创业精神、追新逐奇的开拓进取精神、兼收并蓄的开放融会精神、崇武卫疆的强军爱国精神、重诺贵和的诚信和谐精神)的根本内容在“江”“淮”流域保持着一致性、连贯性、稳定性(王生铁主编:《楚文化概要》,湖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但也必须看到,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江”与“淮”毕竟是有着不同自然禀赋及特点的大河,楚文化在二者流域范围内的流变发展不可能全然相同,而是必有其内在的差异之处。故此,在“荆楚文化”之外,提出“淮楚文化”的概念,能够推动楚文化的研究发展面向淮河流域、淮南地域别开生面、再创新识。
由上可知,“淮楚文化”概念的提出,既是应科学考古之“机”而为,亦是应楚文化拓展深化发展之“需”而论,这两方面的动因都与地处淮河中游要地的淮南市有着至为紧密的关系。正因淮南市(战国晚楚“寿郢”所在地)在淮河流域楚文化发展史上拥有独一无二的历史地位,所以“淮楚文化”这一概念在狭义上用来特指“淮南地域楚文化”或“淮南楚文化”,最能突显出淮河流域楚文化的精神风采与独有神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