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发出一封信

维护劳动安全健康权益

版次:02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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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以来,市总工会全面开展“送清凉”活动

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摄影报道)连日来,我市出现连续高温酷暑天气,为做好防暑降温、加强劳动保护,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职工生命健康,8月8日,市总工会发出“致全市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的一封信”,为在高温下坚守岗位的劳动者们送去关怀。

市总工会在信中提出,全市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错开高温时段等方式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切实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防暑降温规定,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时,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在室外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完善防暑降温工作措施,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及必需药品,营造安全舒适工作环境。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对出现眩晕、中暑等症状的劳动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发生。认真落实高温津贴制度,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防护知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在增强职工自我防护意识方面,信中提醒全市广大职工,要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作业或外出;及时补充水分,养成主动、少量、多次饮水习惯。若出现头晕、头痛、乏力、口渴、多汗、心悸、面色潮红、皮肤灼热、体温略高于正常等中暑先兆症状,及时寻求帮助,尽快转移到阴凉、通风的环境处休息,进行测温、补水,若不适症状持续存在,应及时就医。

此外,信中还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关心关爱高温酷暑下的一线职工,通过“一函两书”等形式,加强劳动法律监督;以露天作业的交通、物流、电力、建筑、环卫、公安、消防等行业和存在生产性热源高温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以及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广泛开展“工会送清凉 防暑保安康”活动,把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心关怀送到职工心坎上,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当好职工“娘家人”“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