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跟踪促履行 案结事了定纷争

版次:A02  2024年08月13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许变)8月8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涉企审判团队积极做好民事案件的判后答疑和督促履行工作,用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理念,打通案结事了“最后一公里”。

案件中,原告承包了两被告承接的某项目水电安装部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因两被告暂无充足资金向原告支付全部工程款,经协商,三方签订了《工抵房三方协议书》,约定以项目上的某处房屋抵扣部分工程款。后因其他原因致原告无法对该房产行使权利,原告遂起诉两被告偿还欠付工程款。

立案后,法官第一时间梳理分析案情,寻求解决途径,多次与当事人进行庭前谈话。期间,当事人提交了取证视频,拟证明案涉工抵房已被他方占有。双方就此视频的证明力分歧较大。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带着双方当事人到房管部门调取案涉房产的预登记信息,查清了案涉房产的实际情况,并于现场进行再次调解,可仍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法官依法进行判决。

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后,法官针对裁判观点答疑解惑,当事人坚持上诉。最终,上级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为使当事人尽快兑现胜诉权益,法官再次约见败诉方,继续耐心调解。败诉方被法官的真诚和敬业感动,主动履行判决内容。

“案结”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涉企审判团队持续秉承“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宗旨,做到每案必提醒、每案必督促,打通司法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