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淮签订合作协议 共建长三角食品安全

版次:02  2024年08月19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张雪薇)8月16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获悉,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了《食品安全共建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建立长三角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合作机制。

据介绍,此协议围绕着力推动两地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联动模式的创新,提出要探索跨区域联合监督检查互鉴互学,推动互鉴互学资源共享,强化互鉴互学结果分析和利用以及开展深层次合作,不断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此次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深入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合力促进我市市场监管事业再上台阶、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行动。据悉,今年以来,闵淮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常态典型案例宣讲座谈、食品安全培训宣传、特殊食品联合执法等合作共建活动,着力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新格局,共同探索市场监管工作经验,推动两地市场监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