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重出江湖 莫把陷阱当馅饼

版次:08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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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购房“零首付”重出江湖。在一些社交平台,多个城市的房地产中介以购房者的口吻,发布“零首付拿下人生第一套房”等帖子来吸引流量。多地政府发布警示文件,提醒购房者理性看待“零首付”政策,购房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量力而行。

以更低门槛、更小成本买房,购房者当然乐见,但一个基本前提是,相关操作必须合法合规,不能给购房者“挖坑”,侵害其合法正当权益。可现在的情况是,市面上的“零首付”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难真正让人放心,且存在各种风险与隐患。

首先当明确,今年5月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首付最低1.5成,这是已经划好的红线,而“零首付”无论具体是什么形式,都突破了这个红线,涉嫌违规。

再来看“零首付”的具体操作。一种是首付由开发商或者房屋中介机构先垫付,后期再由购房者在规定时间内补齐首付。如此的“零首付”更多是一种噱头,只是为了提前圈住购房者罢了,而且背后的操作存在违规风险。

另一种是“高评高贷”。简单说就是,一套房子的合同网签价格要高于实际价格,按照网签价去申请银行贷款,而网签价高于实际价格的部分,开发商或者房屋中介机构会返现给购房者,购房者就可以拿这笔钱付首付。这看起来是购房者“零门槛”购房,但实际上这笔钱是被开发商做高价格后去银行套取的额外贷款,对购房者而言,房价被做高后,房贷也高了。不仅如此,还涉嫌“阴阳合同”“骗贷”等违规操作。

无论是哪一种“零首付”,由于本身就可能游离于法律之外,必然导致不确定性和不可持续性,购房者的正当权益自然也很难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这里要给广大购房者提个醒,买房莫被所谓的“红利”冲昏了头脑,错把“陷阱”当“馅饼”,上述这些操作实则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结果恐怕不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对于“零首付”,多地政府已发文警示风险,继而相关部门需要强化监管,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让购房者在改善市场预期、增强购房意愿的市场背景下,可以放心购房,推动房地产有序良性运转。

王彬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