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张帆)因房屋漏水、渗水引发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进而对簿公堂的案例屡见不鲜,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舜心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业主与开发商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当场履行给付义务,案件得以圆满结束。
2016年7月,原告吴某与被告淮南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购得淮南高新区某小区一套房产,合同约定质保期为五年。2017年6月,案涉房屋进行了不动产权登记。该案中,原告吴某称房屋于2020年8月开始出现漏水现象,尤其是卧室漏水尤为严重,联系小区物业进行维修后仍有漏水。后吴某联系开发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上的保修义务并赔偿损失,但开发商却一再推脱,于是吴某起诉至法院。
泉山人民法庭舜心调解室的专职调解员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开发商,告知其虽然案涉房屋的质保期已过,但在此期间吴某主张维修、积极维权的事实并未间断,作为房屋的开发商并未尽到维修的义务,并结合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阐明利弊关系,引导其换位思考。最终,该开发商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当场给付吴某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