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其职 共建用药安全新模式

版次:03  2024年09月04日

万 翔

为进一步深化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拓展社会各界参与药品安全监督途径,形成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共治格局,我市正开展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工作,首批聘任的15名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正式上岗。他们中间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工作者、药学专家等,三年任期里,他们将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宣传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科普知识,广泛动员和发动群众理解、关心、支持、参与药品安全工作,为实现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升我市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不懈努力。

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来自社会不同群体,具备较高的业务素养,在各自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他们需要发挥行业职业优势,从不同职业阶层构建起一张立体式、多角度、全方位的药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确保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调动多层面、多角度社会力量,实现监督系统化、专业化、更及时、无死角,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提升群众医药服务体验。在这项工作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需要倾听民意,从百姓权益和诉求出发,搭建桥梁传递民生,建言献策促进完善,发现问题督促解决;新闻工作者需要履行宣传普及和舆论监督的职责,唤起社会关注,为药品社会安全事业推波助澜;法律工作者和药学专家要运用各自的法律、药学专业知识,凭借经验,从专业领域对药品社会安全进行把关,对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解读,为安全维权案例提供法律援助等。他们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真正当好药品监管的“督察员”、群众和政府之间的“联络员”、药品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以多方共建开启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新模式,有力推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推深做实。

唯有多方心怀热忱、脚踏实地、扎实工作、有机联动、创新监督,以解决药品安全社会问题,保障群众利益,同时又坚守原则、不徇私情、不负职责、坚持不懈,方能提升监管效能,赢得群众称赞,提升群众生活安全性、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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