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吴悦 连星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随之而来的美容合同纠纷也在增多,9月2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泉山法庭在调解一起美容服务合同纠纷中,创新应用劳务代偿理念,将劳务代偿融入调解,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同时也提升了人民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
据悉,该案原告在被告经营的美容店做活动时购买了美容项目,活动内容是充值3万元享受3万元美容项目或产品,满一年返还现金1.5万元,满两年再返还现金1.5万元。双方就活动内容签订美容服务合同,而合同签订后,被告因经营不善未能履行返款义务,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接收该案的泉山法庭调解员立即与被告联系,被告认可需返现金额,但表示其先前经营的店铺已关闭,而与朋友合伙经营的店铺刚开业,故无经济能力一次性返还。
调解员尝试寻找可行的解决办法:既然被告现无经济能力偿还,能否用新店内的美容项目代偿呢?于是,调解员再次与原、被告联系,说明用美容项目代偿欠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原告表示,只要充值的费用能够物尽其用,愿意被告用这种方式还款。被告也承诺向原告支付2000元,其余费用按照原告选择在新店为其做美容项目以偿还欠款。至此,纠纷圆满解决。
据介绍,劳务代偿是指以劳务责任代替经济赔偿,将劳务赔偿与经济赔偿相结合,从而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这一理念在美容服务纠纷调解中的应用,不仅有效解决了纠纷,还提高了调解效率,减少了社会矛盾。接下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调解方式,进一步推广劳务代偿理念,将其应用于更多类型的纠纷调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