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曹馨月)近年来,各类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频发,涉诉金额虽较小,但“小案件”关涉“大民生”。为了充分发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个案示范效应,引导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诚信履约,形成良性循环、和谐稳定的社区关系,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前往金茂阳光花园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了5起物业合同纠纷案。
由于拒绝缴纳物业费,5名业主被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补缴物业费和违约金。“我们小区的单元门年久失修。”“我家屋顶漏水、墙体脱落。”……庭上,双方就物业服务是否到位、业主是否有权以服务不合格为由拒缴物业费等焦点问题进行调查、展开辩论,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和发表意见。
庭后,法官与当事人一起走访现场,用亲闻、亲见、亲历等方式直观切入案件争议焦点。“这个小区已经建成10多年了,基础设施本来就有所老化,如果物业不尽责,小区居住品质会越来越差。希望物业可以提升服务水平,改善小区环境。”陶法官说。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后,业主认识到不能以房屋漏水等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承诺将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向并签订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