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公平规范交易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关于“中秋、国庆”双节网络交易合规提示》

版次:03  2024年09月13日

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9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中秋、国庆”双节网络交易合规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示我市网络交易经营主体开展经营活动时要守法合规,营造公平规范、健康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

《提示》中指出,各类网络交易经营主体要依法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确保经营主体信息真实有效,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严守网络交易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开展网络促销活动。如实发布信息,明晰促销规则,不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打折信息误导消费者,严禁“先涨价再优惠”“史上最低价”“全网最低价”虚假打折等不正当行为,不得采取含糊标示或者故意淡化标示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经营“外卖”等网络食品的经营主体,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杜绝销售过期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非法添加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施行入网餐饮食安封签应用,维护外卖送餐员合法权益,保障外卖送餐食品安全。对于提供网络商品和服务的经营主体,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商品质量管控,不得因促销降低产品质量,不得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发生网络消费纠纷时,广大网络交易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等相关要求,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拖延,妥善解决网络交易消费纠纷。

佳节临近,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需理性,避免盲目、冲动消费。在网购时提高防范意识,警惕网购退款骗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联系商家、平台协商处理。若发现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