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途中遭侵权 法律援助来维权

版次:A02  2024年09月20日

本报讯(记者 查嘉琪 通讯员 赵元梓)近日,谢家集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了一起因放学途中“打闹”遭受人身损害,最终成功维权的法援案件。

王某某与朱某某同在某小学上学。2023年3月26日,在放学回家途中,王某某被朱某某推倒在地,经淮南新华医院诊断为右侧肱骨近端骨折伴骨骺损伤,住院治疗3天。由于伤情严重,王某某无法正常上学,只能休学在家养伤。王某某的父母也不能正常外出务工,需要在家照看。因此,王某某家人要求朱某某及其父母赔偿医药费6000元、营养费2000元,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并产生纠纷。王某某父母自觉家庭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遂前往当地村委会寻求帮助。

2024年初,通过在村委会设立的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人员将本案移送至谢家集区法律援助中心。谢家集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认为,王某某属于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且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随即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同时指派专业律师承办该案。

今年5月初,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为化解双方矛盾,承办律师积极参与庭后调解工作,通过释法明理,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王某某父母收到赔偿款后撤诉结案,并对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