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不是审理的终点 “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

版次:A02  2024年09月20日

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高亚青)城市生活中,小区业主与物业常常要打交道,发生纠纷在所难免。9月18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曹庵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涉及30多户业主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李某某系某小区业主,暂居外地,某天收到物业通知室内返水,当他赶回家中查看时,屋内已经全面过水,家具、地板、墙面等受潮损坏。后查明,返水原因为共用下水管道堵塞,楼上近30户污水无法排出导致。

原告李某某起诉物业要求赔偿,物业公司申请追加整栋楼业主为共同被告。至此,本案当事人数量高达31位。

由于涉及被告较多,此案在庭前材料收集、开庭传票送达、庭审组织等各环节都有一定难度,且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多数存在不理解的抵触心理。这对于承办法官是一项不小的挑战,不仅要阐明法理、坚持公平公正,还要兼顾当事人情绪,化解实质矛盾。

经过法官的多次疏导和释法明理,案件如期审结。但“案结”不是审理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判决文书下发以后,法官多次组织判后答疑,终于让一位位被告当事人的心结渐渐打开。

在该起案件中,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查明真相、公平审判、化解积怨、温情执行,既对纠纷进行了实质性化解,又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快速有效实现,让司法的速度与温度得到有力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