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节消费 贵在“活力”

版次:02  2024年09月25日

万 翔

中秋刚过、国庆将至,欢声笑语普天同庆,是群众消费生活的集中期。为切实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我市政企联手,广泛开展房地产、汽车、家电、家居展销展示和金融政策服务等高品质消费促进活动,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措施和优惠政策,加强好房子、新车子、美家居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与此同时,节日期间,全市各大商超、酒店、餐饮店、农贸市场、影院、娱乐场所、风景旅游景区推出丰富多彩的商品和服务,全面上新,全力以赴拥抱节日消费。一切准备只为“消费”东风劲吹,而要提振消费,“信心”是主心骨,“活力”是关键。

要强信心、增活力,必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杜绝市场假冒伪劣产品亮相、缺斤短两坑蒙欺诈伎俩出现,同时防范消费侵权手段借助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而“翻新”。政府主管部门和消保委要提升维权效能,创新维权服务,以保障投诉处理便捷高效、消费监督深入有力、提示警示及时有效、惩戒违法绝不姑息;媒体也要发挥社会监督和风尚引领作用,持续有力地进行宣传引导,对不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坚决大胆地披露曝光,对监管缺位、不作为等严厉批评;消费者更要增强维权意识,大胆进行投诉举报……

同时,必须倡导市场诚信,提升消费服务,优化消费环境。消除消费领域如预付费商家“跑路”、大数据算法“杀熟”、O2O营销产品质量与服务瑕疵等揪心事;解决经营与消费双方信息不对称,老人、孩子消费权益保护不利,农村地区市场监管缺位,新消费业态监管不到位等烦心事;完善消费者保护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涵盖立法、行政、司法、社会保护以及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消费维权治理格局,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保护消费权益,让经营知敬畏、循章法,让消费有“撑腰”、有“话语”,让监管全天候、无死角,才能提升消费者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

再者,还要激发消费潜能,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打造新型消费产业链;提升消费与需求适配性,优化消费体验,体现多元化、个性化与健康性,才能带给群众优质消费、满意消费、幸福消费。

节日期间,不妨与家人一起逛逛商超、吃吃饭、购购物、看看电影、玩玩游戏;不妨情侣携手徜徉公园,驾车游览,去寿县古城打卡,去巍巍八公山赏夜景;不妨带着孩子去红色教育场馆游历,去图书馆、新华书店遨游书海;不妨根据需求、货比三家、量力而行,“以旧换新”为家里添置一套新房、一辆新车、一些新家电……焕发消费活力,推动消费循环与升级,不仅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关键一环,也是每个人美好生活的映射与重要载体。

理性消费、快乐消费、舒心消费,让我们为激发消费活力助力,让人间佳节绚丽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