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国义 通讯员 王娇)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望峰岗法庭了解到,近日,该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赡养问题,老人被迫起诉子女的特殊案件。
法官介绍,七十多岁的程奶奶有五个子女,她的老伴于2022年去世,之后其一直独自生活。现在程奶奶的身体越来越差,因身患疾病,她的收入加上子女给付的赡养费只能维持日常所需和药物支出,无法满足住院开支及专人陪护所需。与子女就赡养和医疗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程奶奶被迫将子女诉至法院,要求除次女之外的其他四子女均摊住院费,并且四子女需每人每月轮流陪护六天,不能陪护的支付陪护费。
受理案件后,法官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对簿公堂”更会使家人感情疏离。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带着书记员前往老人家中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让四子女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倾听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发现并没有大矛盾,只是因日常琐事沟通不畅而引起的互相猜疑。在弄清矛盾症结后,法官以道德和亲情为切入点,从法、理、情的角度对程奶奶的四名子女进行思想疏导。“父母一辈子风风雨雨,拉扯你们长大实属不易,父母高寿应当是儿女的福分和荣光,而不应看作是负担,在赡养孝敬父母的问题上都应尽心尽力,不推脱、不扯皮,不给自己留遗憾,不给父母添伤感。”法官娓娓道来。
经过长达三个半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法析理之后,程奶奶的子女逐渐认识到赡养老人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主动表示日后会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齐心协力将母亲赡养好。自此,老人每月生活支出及住院费、陪护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