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将迎新国标

我市加大标准宣传力度

版次:03  2024年10月24日

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摄影报道)今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有3个国家强制性标准开始实施。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印制电动自行车销售明白卡800余份,发放至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点,并以社会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线路短路、电池起火问题为重点,加大新标准实施前的宣传指导。

据介绍,即将开始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包括: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其中,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对关键安全指标、电池短路保护和标准的可操作性进行了相关修改,减少因电气线路老化和短路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性等。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明确了禁用车载形式充电器,增加了充电器溯源编码永久性标识要求及相应试验方法,优化了与其他相关标准的协调性。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在单体电池方面明确了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标志6项安全要求;电池组方面明确了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热扩散、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标志7个方面22项安全要求。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还将组织全市标准化工作人员、县区行政执法人员、销售企业代表、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人员参加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培训会,为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电动自行车安全规范的认识,为放心消费提供有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