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新规:

为殡葬服务收费戴上“紧箍咒”

版次:03  2024年11月08日

本报讯(记者 孙鸿)近日,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殡葬服务行业收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行业收费行为,减轻群众殡葬负担,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该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殡葬基本服务将实行政府定价,确保服务项目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同时,与殡葬基本服务密切相关的延伸服务将实行政府指导价,防止服务单位巧借“清单”“套餐”等形式强制搭售、捆绑收费。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殡仪服务和丧葬用品,实施意见要求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需求,确保中低价位殡葬用品足量供应、种类丰富、质优价廉。

在安葬(放)服务收费管理方面,实施意见强调,公益性公墓一律不得对外经营,其收费标准将由市、县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对于经营性公墓,市、县发展改革委和民政部门将加强对经营者定价行为的指导规范,对价格明显偏高的进行干预和管理。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加强遗体接运车辆收费管理、培育完善丧葬用品销售市场竞争机制、落实收费减免政策等重点事项。其中,遗体接运必须由殡仪馆殡葬专用车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运。同时,鼓励各县区通过培育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创造条件平抑丧葬用品价格。

为保障新规的有效实施,实施意见要求殡葬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民政、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