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友问:淮南高新区国槐路最北段已基本修好,什么时候可以全线通车?
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目前,该道路建设单位尚未完成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验收,待验收合格且满足要求后,即可通车。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廖凌云
2.网友问:12月1日起,住房交易税实施新政策。我11月购买的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可以按新政策执行吗?
淮南市税务局回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第三条规定,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廖凌云
3.网友问:我们二人目前长期居住于田家庵区,但都是合肥户口,能否在淮南办理结婚登记?
淮南市民政局回复:自2023年6月1日起,淮南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业务。如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一方户籍在安徽省的,可以选择在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孙鸿
4.网友问:小孩2023年出生,有医保且与妈妈(职工医保)绑定共济账户。多次在医院儿科看病,缴费时均未用统筹。请问小孩看病不能使用统筹账户吗?
淮南市医保局回复:城乡居民在参保市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每年限额200元。暂不将普通门诊报销向县(区)域内二级医疗机构延伸。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孙鸿
5.淮南高新区一些小区周边道路划了停车位,如南山里小区北侧,标注了夜间停车,私家车如果白天进行停放,交警部门会处罚吗?
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路巡逻大队回复:由于一些小区停车位不够,所以这部分车位允许夜间停车。考虑到民生问题,对停放车辆采用人性化管理,暂时白天不对这些车辆进行处罚。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下一步会启用智慧泊车进行规范停车管理,夜间不予收费,白天进行收费管理。但是,对在停车区域以外、占用消防通道、停在斑马线及黄色网格线上的车辆,会进行处罚。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付莉荣
6.网友问:我是淮南一家企业退休职工,前几年都是在指定的“老来”APP上进行社保认证,但是今年直到现在都无法正常认证,应该怎么处理?
淮南市人社局回复:企业退休人员可以在“皖事通”APP上搜索“企业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按照提示操作即可进行认证,有其它问题可以拨打电话0554—6883916进行咨询。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付莉荣
7.网友问:为方便接送孩子上下学,相关部门在学校周边施划了一些机动车“即停即走”绿色区域。但是经常可以看到,这些区域却被一些电动车占据,或被一些机动车当成停车位长时间停放。请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让这些区域发挥应有作用。
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目前已对学校周边绿泊加强了违停采集和现场查纠,规范此类车位的使用。下一步,将根据校园周边车流量和接送车辆的类型,进一步优化学校周边绿泊。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张明星
8.网友问:可以与公司商量,通过工资方式发放社保费后自己参保吗?
淮南市人社局回复:不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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