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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卫健部门累计处理案件423起

版次:02  2025年03月17日

本报讯(记者 李严)3月13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卫健委了解到,2024年度,全市卫健部门聚焦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安全、健康产品监管等重点领域,严查虚假宣传、违规诊疗、不合格消毒产品等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益的行为,全年累计处理案件423起,现对市民发布9起典型案件。

案件一:汤某某、徐某某非法注射肉毒素案

2024 年 8 月,市卫生健康委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查明 2022 年汤某某、徐某某在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情况下,为他人注射肉毒素。此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分别对徐某某罚款 85000 元、对汤某某罚款 30000 元。

案例二:田家庵区某美肤馆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2024 年 11 月 9 日,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接投诉,查实某美肤馆未取得《诊所备案凭证》,与锁某某合作,以预约形式开展超声波抗衰等医疗美容活动。该行为违反规定,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对其罚款 5000 元,锁某某另案处理。

案例三:谢家集区某中医诊所擅自从事疫苗接种工作案

2024 年 4 月 8 日,谢家集区卫生健康委接检察院移送意见后调查得知,2022 年 6 月起,诊所负责人昂某伙同苗某某购进港版九价宫颈癌疫苗为熟人注射,非法获利 10200 元,二人对此供认不讳。该诊所行为违反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 10 万元。

案例四:田家庵区某宾馆未配备病媒生物防制设施案

2024 年 5 月 27 日,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接投诉检查发现,某宾馆未配备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备,下达整改通知后,5 月 29 日复查仍未完成整改。该宾馆行为违反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 1000 元。

案例五:韩某某整形外科诊所病历填写不规范案

2024 年 11 月 5 日,凤台县卫生健康委检查发现,韩某某整形外科诊所抽取的患者宋某病历手术记录登记不全。该行为不符合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 10000 元。

案例六:某药房经营无评价报告消毒产品案

2024 年 3 月 14 日,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消毒产品国家“双随机”抽查中,某药房无法提供某某牌抑菌剂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经调查情况属实。该行为违反规定,被处罚款 2000 元。

案例七:孙某无证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案

2024 年 3 月 18 日,谢家集区卫生健康委接投诉查实,孙某在无相关证件情况下,于 2024 年 2 月先后两次为投诉人注射减肥针并收费 1200 元,后孙某退还费用并补偿。孙某行为违反规定,被没收药品、器械,处罚款 20000 元。

案例八:寿县某大药房经营过期消毒产品案

2024 年 1 月 19 日,寿县卫生健康委接投诉核实,群众购买的贝敏舒药膏过期且致孩子脸部溃烂。经调查核实后认定,该大药房行为违反规定,被处罚款 3500 元。

案例九:某镇搬迁区卫生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2024 年 8 月 7 日,凤台县卫生健康委检查发现,某镇搬迁区卫生室超出登记科目开展妇科诊疗活动。该行为违反规定,被警告并罚款 2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