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不为” 平安“善为”

万翔

版次:04  2025年09月24日

日前,我市正在开展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宣传行动,劝导市民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三、四轮电动车。通过现场调查发现,目前,驾驶、乘坐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的多为老年人,且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往往不遵守交规,影响交通秩序,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老年群体似乎觉得挺委屈:“我就开个三、四轮车去买菜、接孙子上下学,只图个风不打头、雨不打脸,有错吗?”“我开个电动车逆行、闯红灯,有多大事?而且闯了这么多次,也没出啥事,何必小题大做?”……殊不知,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和侥幸、跟风心理及偏见,就像交通出行中的“隐形炸弹”,一旦触发,后果不堪设想,悔之晚矣!

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绝非公共交通的合法参与者,由于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上的缺陷无法上公共道路行驶,同时无法购买相关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其伤害往往是双方难以承受的。如果驾驶、乘坐车辆的是老年人,同时驾驶过程中不遵守交规,则更叫人捏一把汗……

一些老年人受认知水平限制,驾驶非标三、四轮车出行往往成为交通出行中“最易受伤”的人群。如何加强宣传引导、劝导老年人不购买、不驾驶非标三、四轮电动车,遵守交规出行,是社会面临的课题。

在公安机关开展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专项宣传整治的同时,全社会应积极行动起来,给予老年交通出行者关爱和引导。首先,老年人家人应当好“第一责任人”,和老人耐心沟通、分析利弊,告诉他们“其人身安全才是家人最牵挂的”;其次,积极探讨替代的出行方式,鼓励其乘坐公共交通;再者,主动当好“教练员”,对驾驶符合标准且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的老人,可以多提醒他们出行戴好头盔、遵守交规。

社区也应主动承担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交通安全讲座,分享案例、讲解交规;在合适的场合或者主动上门进行友善提醒,用老年人最易接受的办法,让交通安全意识入脑入心,令老年人心悦诚服、择善而从。

总之,积极耐心的教育与引导远比单纯的指责和命令更加有效。唯有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行动起来,温情“善为”,才能使老年群体明智而“有所不为”,最终解决交通出行痼疾,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