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一批新规正式施行,将解决多领域热点问题,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活。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责任细化
民政部公布新制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规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为收留、抚养的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检查、寻亲服务、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健康服务等。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再公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信用修复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
针对部分轻微失信信息公示导致“过罚不当”等问题,《办法》将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类型。“以简易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普通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警告、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信息”等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再公示。
射频美容仪产品要“持证上岗”
国家药监局规定4月1日起,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这意味着,过去能以小家电身份进入市场的“个人护理用品”,必须经过严苛的临床验证和注册审批才能合法流通。经历了两年政策缓冲期,射频美容仪即将正式进入“械”字号时代。
跨境电商退货不再“绕路”
海关总署公告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
这意味着,我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迎来了“全国任一口岸皆可回家”的灵活时代,不仅动辄二三十天的退货周期有望砍半,更预示着每年数万亿元的跨境电商贸易,正卸下最后的物流包袱,驶入一条规则统一、流转高效的“高速公路”。
优化消费维权 规制恶意索赔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4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是对原《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修订,新增6个条款,修改22个条款,对适用范围和一些条款表述也进行完善。主要包括四方面修订重点:强化权益保护,推动纠纷化解;优化投诉管辖,压实平台责任;优化举报程序,提高处理效能;规制恶意索赔,防止制度滥用。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