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调解可促“心连心”沟通

万翔

版次:03  2026年08月12日

司法调解,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须站得住“理”,容得下“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令当事人心悦诚服,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就对司法调解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技巧提出了要求。当双方当事人争得面红耳赤、“面对面”调解陷入僵局时,运用反向思维,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背对背”沟通,是否能走出“山重水复”,迎来“柳暗花明”?我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的一起通过“现场询价+背对背调解”的案例给出了答案。

同住田区某小区的牛某与马某因非机动车碰撞事故对簿公堂。原来,牛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小区内倒车时,与正常行驶的马某发生碰撞,致双方车辆受损、马某女儿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牛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马某多次催要车辆维修费,牛某却始终推诿拖延。无奈之下,马某诉至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先行调解阶段,双方争议的焦点首先在赔偿车辆维修费上,牛某觉得马某要价太高,对立情绪严重。特邀调解员让双方避免剑拔弩张的场面,而采用电话、微信、面谈等多种方式“背对背”沟通。为保障公平、消除猜疑,调解员提出办法:由牛某指定一家品牌电动车专卖店,双方共同前往,现场咨询维修价格。在调解员陪同下,双方实地询价,核实出的维修费用与马某主张的基本一致。牛某当场认可并同意支付。

就在纠纷即将化解之际,马某突然提出追加女儿医药费赔偿诉求,牛某拒绝,调解再度陷入“死胡同”。调解员再次启动“背对背”调解,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最终令双方握手言和。

当双方当事人正面相争、“火药味”太浓时,与其夹在中间调解,直面尖锐矛盾,无法缓解双方情绪,不如反其道而行之,分开双方进行“背对背”沟通,堪称独辟蹊径。既能在针锋相对时避免无效沟通、矛盾升级,又能先“降一降火”,转而给调解留下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在此基础上,针对矛盾焦点进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释法说理,并予以法理人情的劝导调解,使双方都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权利义务,在法理上明明白白,在人情上彼此体谅宽容,最终依法履责,以情促和,在化解纠纷的同时,不留隐患,更促进了当事人今后相处的和谐。

“背对背”调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守护了邻里和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它为基层司法调解提供了思路和启迪。唯有善动脑筋,活用技巧,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才能情理取胜,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与人性光辉,筑牢基层社会法治根基,让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成为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