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静)学生看病报销更划算,异地实习就医不用愁。8月12日,记者从淮南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淮南市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于今年6月4日印发,7月1日正式实施,为在淮高校学子带来多项就医减负实惠。
随着高校学生流动增多,原有医保政策在缴费补助、异地报销、校内门诊等方面已难以适配现实需求。我市医保、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各高校走访调研,收集师生、家长意见后出台新规。政策覆盖全市全日制本专科生、非在职研究生,统一按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在校生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本次新政最大亮点是缴费补贴。正常参保大学生每年可享受50元政府定额资助,县区高校补助由属地财政承担,其余驻淮高校补助由市级财政全额拨付;低保、特困等已享受参保补贴的学生,不再重复领取资助。学生因病休学,正常缴费即可持续享受医保待遇;毕业学生门诊保障延长至当年12月底,实现过渡期保障无缝衔接。
就医报销标准同步优化。校内门诊按学校参保率分四档拨付包干资金,由学校自主制定报销细则,待遇底线不低于全市普通门诊标准。市域内住院起付线直接减半,门诊慢特病按照全市居民标准报销。学生返乡、外出实习完成异地备案后,在外住院报销比例与市内保持一致,不会降低待遇,解决了异地看病报销吃亏的问题。
新规明确,高校医务室优先纳入医保定点;没有校医院的学校,可就近对接定点医疗机构。各校还要免费为学生提供健康咨询、建立健康档案。医保、财政、税务、高校分工清晰,学生医保基金并入全市居民医保基金统一管理。
据介绍,此前施行的旧版相关文件同步废止,新旧政策内容如有冲突,均以新规为准。师生如有疑问,可向市医保、财政、税务三部门咨询。相关部门呼吁各高校做好参保宣传,引导学生按时缴费、连续参保,避免因断保产生待遇等待期,切实享受医保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