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顾馨)家事纠纷,牵动的是财产,维系的是亲情。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遗产、抚恤金的家事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丁玲玲摒弃“就案办案”的固化思维,深挖矛盾根源,耐心疏导心结,最终将法定继承纠纷与共有物分割纠纷两案一并化解。
据了解,当事人孙某走得突然,没留下一纸遗嘱。其名下的一套老房子,以及随后发放的抚恤金、丧葬费,本应是亲人寄托哀思的念想,却意外成了两个女儿与继母之间难以弥合的裂痕。两姐妹一纸诉状将继母告上法庭,房产归属一案,抚恤金及丧葬费分割为另一案——同一个家,硬生生被拆成两宗案件,垒成厚重的卷宗。
案件分到了承办法官丁玲玲手中。她翻完材料,没有急着排期开庭。“这类案子,争的是‘利’,根子在‘情’。”丁法官决定先让当事人把心里的话倾诉出来。
第一次调解,她先约两姐妹。进门时,丁法官没拿法条,而是给每人倒了杯温水,轻声问:“父亲走了,你们心里肯定不好受吧?”话音未落,姐姐的眼圈便红了。她哽咽着说起父亲住院时自己如何奔波,说起继母在生活细节上让她们感到疏远的种种。妹妹偶尔补上一两句,丁法官不插话,只是认真倾听,偶尔点头回应。
随后,丁法官单独与两姐妹的继母沟通。没有提遗产分割,而是问:“老孙走后,您现在一个人住?”继母愣了一下,轻轻点头,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这房子,我们结婚后一直住着……现在他走了,我就剩这一个地方了。”
丁法官意识到,三人心里都有委屈,只是从没坐下来好好听过对方说话。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开始分头“煲电话粥”——跟两姐妹聊,多讲继母晚年丧偶的无助;跟继母聊,多提两姐妹失去至亲的伤痛。几轮沟通下来,尖锐的对立情绪慢慢松动。
最后一次面对面调解,丁法官把三人聚齐。她没有长篇大论,而是简洁地道出方案:“房子留出来,继母继续居住,安度晚年;抚恤金和丧葬费,归两个女儿所有。你们看,行不行?”
片刻沉默。两姐妹互望一眼,先后点了头。继母犹豫了几秒,也轻轻点头。签完字,三人没多说什么,但走出调解室时,脚步明显轻快了——那道横亘在彼此心头的墙,终于被推倒。
“家事纠纷不只是法理之争,更是情理之衡。”泉山人民法庭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修复为本”的家事审判理念,让司法既有公正的力度,更有暖心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