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来 通讯员 王成龙)开车上路,驾照记分“扣满12分”怎么办?是不是觉得“分扣完而已,车照样能开”?有这种侥幸想法的驾驶人请注意:一旦驾驶证处于“超分、扣留、停止使用”状态仍继续驾驶机动车即构成“失驾”行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
近日,淮南交警高速一大队在滁新高速八公山服务区,开展易肇事肇祸车辆精准查处时,一辆皖A牌照的面包车缓慢驶入检查区域。面对民警检查,驾驶员宋某先是声称未携带驾驶证;当民警进一步要求出示身份证核实信息时,宋某又以“没有带身份证并且记不住身份证号码”为由百般推脱。这一反常行为立即引起了现场民警的警觉。
民警要求驾驶员宋某打开支付宝确认身份信息,随后现场下载了“交管12123”APP进行核查。查询结果令人震惊:该男子准驾车型为C1,驾驶证累计记分竟高达74分,状态显示为“违法未处理、停止使用”——这意味着宋某已不具备合法驾驶资格。
面对铁证,宋某承认自己明知驾驶证已被停止使用,但心存侥幸,认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会被交警查到。民警当场对宋某进行了普法教育,详细讲解了“失驾”上路的严重危害:“驾驶证被停止使用期间,就等于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事故,不仅无法获得保险理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淮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按照相关规定,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7天的满分学习;大型客车、大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30天的满分学习。此外,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应当在满分学习后参加科目三考试;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3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还必须参加科目二考试。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