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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柏雪)4月13日至14日,全省治超工作会议暨业务骨干培训在淮南举行。全省各市县(省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及治超负责同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及治超部门负责同志、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及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治超部门负责人共百余人参加会议,并现场观摩淮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G206上窑治超站。
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李林)近日,田家庵区法院成功将一名失信被执行人顾某带回法院处理。
4月9日下午3点半左右,田家庵区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人吴某的报警电话,称看到了被执行人顾某在金湾名街打牌。值班干警在核查案件情况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在首次执行案件中达成了和解协议,而顾某仍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属于二次失信。在履行相关手续后,执行干警立即赶赴金湾名街,在申请人的带领下,果然发现了正在打牌的顾某。
本报讯(记者 张雪峰)近日,淮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接到一起商家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投诉举报。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公平的市场经营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展开全面调查。
经现场调查取证,当事人经营的汽车维修服务部使用“MOBIL美孚”作为服务招牌和店铺门头,但是提供不出商标使用授权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淮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罚款5000元。该案件的查办,对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淮南高新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本报讯(记者 王伟 通讯员 刘强 摄影报道)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是城市市容市貌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气质和形象,近日,淮南高新区城管大队集中力量对中央美域小区沿街商铺违规设置的门头招牌进行了统一拆除。
据了解,行动开始前,辖区杜鹃中队已对违规设置门头的相关商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部分商户积极配合,拆除了涉及的门头。针对少数拒不整改及处于二楼门窗位置、不易拆除的招牌,现场工作人员利用吊车进行高空作业,统一强制拆除。
本报讯(记者 李舒韵 通讯员 杨勋普)“我的1700元‘防贫保’赔付款到账了,感谢你们帮我解难题。不然,我还要再自己掏钱购买大棚薄膜,增加家庭开支负担。”近日,潘集区高皇镇孙岗村脱贫户孙有迁拿到了赔付款,逢人便夸市地震局驻村工作队帮了自己的大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