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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月30日A2版)
大灾过后,寿县本着“防蓄并重,灌排兼筹,点面结合,综合治理”的治淮原则,全县 60万劳动人民齐上阵,将河道拓宽,为沟塘清淤,据统计,工程共完成土石方1000万立方米。灾后,县委、县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弘扬抗洪精神搞好水利兴修的决定》,要求各地采取区乡筹措、集体借贷和群众互借的办法,立足于自身努力,积极主动地筹足兴修资金,对于多年来投入的发展农业集资和水费提留,一定要用于水利上,不准挪作他用。在采访中,康永年仍然骄傲于寿县在水利建设中大力推行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为了解决兴修水利所需的资金问题,寿县实行以资入股,按股分红,仅1996年一年便吸收水利建设股金265万元。1997年,寿县农民在越来越红火的“塘口经济”效益驱动下,再度兴起股份合作形式的挖塘热。当年兴修的871个塘口,按股份合作制形式进行的占40%。股份合作制兴水让农民的治水观念由“要我干”转变为了“我要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