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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2月,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其在凤台县某房产公司处缴纳认购金,欲购买商品房,因家庭原因,无法继续购买,双方协商无果。
依据法律规定,商品房合同签订前,消费者有权取消合同,经凤台县消保委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认购金20000元。
二、2023年3月,消费者张先生等向淮南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淮南某健身有限公司办卡消费,但该公司开业以来,断断续续地关门停业,影响使用,后直接关门不退卡。
2023年,我市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力度,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三起侵犯著作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6·26”侵犯教材著作权案
2022年6月18日,淮南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收到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的案件移送线索材料后,立即对线索材料开展深入调查,对涉案的《简明理论力学(第3版)》《遥感数字图像处理与应用》等39种出版物共计2145本进行分类,共涉及17家出版社。